[摘要] 2011年12月27日,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内蒙古骅普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华城项目部向购房者额外收取1万元费用,称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2011年12月27日,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内蒙古骅普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华城项目部向购房者额外收取1万元费用,称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当记者进行暗访时,售楼部的工作人员称,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可以变相操作,交1万元,现代华城项目部给负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而对此,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严查一事进行了报道。
报道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打来电话咨询事件进展情况。同时,内蒙古骅普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华城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也多次来到本报,表示感谢《北方新报》的舆论监督,该项目部已经对本报报道中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由于他们工作的失误,给国家政策和主管部门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此深表歉意。
关于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日前,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12月26日,接到本报反映的情况后,当日下午,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便到内蒙古骅普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华城项目部进行了调查,当即责令该项目部停止楼盘销售。不过,对于此事的处理结果,待开会研究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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