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确保全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的顺利实施,加强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资金管理,经自治区人民 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全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的顺利实施,加强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资金管理,经自治区人民 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棚改融资资金是以内蒙古财信 集团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融资,用于全区列入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国有林区、垦区、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和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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