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加强政策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加强政策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的市场。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各地要在金融、税收和经营管理等给予政策支持。对于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租赁住房需要办理规划变更、装修改造等相关手续的,积极给予支持。对租房居民需要出具稳定居所证明的,应简化流程,积极办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落实本指导意见的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上报。
今后需要租房子的人们,可从这些渠道找房:
搭建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住房租赁信息平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中。在这个平台上,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
传统的中介机构。 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可直接向社会出租。
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 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
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租房。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方式,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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