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之规定,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决定采集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的处罚决定。经过对处罚行为的分析,决定对19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下调,下调至B+级:内蒙古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蒙力威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绿金嘉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之规定,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决定采集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的处罚决定。经过对处罚行为的分析,决定对19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下调,下调至B+级:内蒙古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蒙力威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绿金嘉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大河文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鑫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瑞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瑞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宏扬昌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和信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鑫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名城地产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12年10月9日至11月9日,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0471―3371666、3327555;电子邮件(cxnmg@163.com)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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