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20日开始,首府市四区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统一由市本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各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不再受理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市四区其他贷款对象受理审核仍由各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各旗县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仍由旗县小额贷款担保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20日开始,首府市四区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统一由市本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各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不再受理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市四区其他贷款对象受理审核仍由各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各旗县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仍由旗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
据了解,按照2015年呼和浩特市小额担保贷款办事指南,今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以个体、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且资金不足的,以及对吸纳就业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要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高额度为10万元,妇女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妇女高人均贷款额度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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