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呼和浩特一位女士买了房子不能入住,卖方称“再给二十万撬开房门给你们住”。遇到这件“奇葩”事情的正事呼和浩特的吕女士。2012年12月底,吕女士与家人从一位姓王的男子(化名)手中购得了位于回民区北二环和巴彦淖尔路交汇处西南角的紫御澜庭顶账房一套。
呼和浩特一位女士买了房子不能入住,卖方称“再给二十万撬开房门给你们住”。遇到这件“奇葩”事情的正是呼和浩特的吕女士。2012年12月底,吕女士与家人从一位姓王的男子(化名)手中购得了位于回民区北二环和巴彦淖尔路交汇处西南角的紫御澜庭顶账房一套。然而此项目早已经是现房却久久不能入住。
从包工头手中购得顶账房
2012年底,吕女士与家人经过多方打听看中了紫御澜庭一套多层的顶账房,该项目的承建商是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姓男子是其中一位包工头。因为开发商没有钱支付工程款,便给该男子抵了五套住宅作为工程款。吕女士一家买的正是其中一套。
“当时是我公公婆婆去看的房,因为是现房,位置也可以,而且入住率很高所以就相中了。”吕女士买的这套房子建筑面积95平米总价42万,折合4865元/平米。因为价格较低,吕女士的家人应卖方要求很快付清了“首付”22万。该男子称2013年3月再交五万块钱就可以领钥匙了。到了次年因为资金短缺,这五万块钱到五月份才完全付清。然而开发商以两个月为由拒绝交钥匙,原本定的五万元“领钥匙款”也一跃变成了十万。买方在无耐之下只得回去筹款。
五证不全包工头欠税撬开房门才能住
事情一直拖到今年三月份,吕女士一家从银行贷款十万元准备再去找包工头。然而再去找该男子时电话大部分时间处于占线状态,偶有接通也声称自己不在呼市拒绝见面。吕女士与家人辗转与该男子见了面,这次对方干脆“摊了牌”。此时他们才得知该包工头欠开发商七十万的税钱不能交齐,再加上该项目五证不齐,即使付了款也根本不能办理手续入住。这时吕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跟家人是上当受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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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随后又提出解决方案:“把剩下的20万付清,我给你们把门撬开先住进去,出了事儿我担着。”吕女士与家人觉得难以接受,花四五十万买的房子还要撬开门去住,这种奇事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随后她与家人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她说当初她与包工头签订的合同不是正规合同,没有法律效率,所以不能作为依据,加之吕女士的公公婆婆在付款时没有要求该男子写收据,事情变得非常棘手。
买顶账房要小心
像吕女士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在此笔者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顶账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建筑商作为建筑工程的主体,与开发公司之间签订了房屋抵帐协议,其实质上就是商品房买卖协议,该〈〈协议〉〉因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为有效协议。在本案中,建筑商应当有权对该房屋进行销售。 2.吕女士与建筑商签订的买卖协议不能完全认定到无效。,房屋的名义所有权人仍为开发公司,而不是建筑公司(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购房人吕女士在与建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经得开发公司的书面认可,该协议就应当为有效。第二,本案吕女士购房过程中,忽略了购房的手续细节问题,单方同建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导致开发公司一房二卖,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3.吕女士的权益只能通过向建筑公司进行索要,要求建筑公司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直接损失及预期利益)。
提醒广大要买顶帐房的用户,应当注意四大要点:(1)开发公司一定要具备销售商品房的基本条件(“五证”俱全);(2)签订抵帐房屋买卖协议时,一定与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同时签订;(3)原则上收款凭证应当由开发公司出具(购房发票、收款收据);(4)应当及时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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