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期《房产纠纷怎么破? 帮您来支招!》开始。看看资深律师针对本期问题如何做 、详尽、专业的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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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买房时常见的合同陷阱都有哪些?我们在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谢利星律师解答:购买房屋是家庭中重大事项,需要在购买时多看、多想、多比较,尽量选择购买实力较为雄厚开发商所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在购房时要注意的事项和购房合同的“陷阱”,以下简单做一讲解:
一、签订时看好合同(协议)约定的合同性质。购房合同按照不同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预约合同、预售房合同、现房合同等几类,合同性质会导致效力的不同,例如购买没有预售房许可证楼盘的合同被认定为预约合同的话,合同合法有效,双方权利义务受到预约合同的约束,不能随意申请无效或解除;如果认定性质为预售房合同的话,合同无效,双方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二、确认合同中公司名称、印章与营业执照上是否一致,收款方与销售方是否一致,建议要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支付房款,妥善留存刷卡小票、收据等单据,因刷卡小票易褪色,要及时复印备份。
三、合同与宣传不符,合同内容经常简化或变更宣传内容。对此,购房者要对楼盘项目宣传的内容在合同中确定。购房者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可以要求加入开发商在宣传单中所列举的内容,包括:绿化率、容积率、小区物业状况、内外装饰情况、装饰家具材料情况等。同时购房者要保留宣传单作为今后的证据适用。
四、合同中对退房条款要看清。合同中经常写入了比较严苛的退房条件,购房者可以要求修改条款或以补充条款来变更。
五、责任要清楚。交款和交房的条款要明确,对交房时间明确到年月日,的违约金设置可以要求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或损失计算。
六、违约责任要对等。合同中经常对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不对等的设置,购房者可以要求对等设置违约条款。
七、对房屋质量、房屋附属设施要明确。对可能影响居住质量的垃圾转运站、无线电台塔等要求开发商做出承诺,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对户型布局、房屋水电暖设施、窗户电气设备品牌型号等要明确。
同时购房者在购房时要牢记以下原则:
1、要选择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等五证全的商品房项目。没有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楼盘没有取得预售房许可证意味着该楼盘在土地、规划、建筑施工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有着很大的购房风险。如呼市金桥开发区某项目在土地取得、规划等环节还存在问题(五证全无)的情况下就开始对外销售,建房期间被叫停,开发公司资金周转也断链,购房者诉讼后通过法院仅执行到少部分购房款,造成购房人财房两失的境地。
2、尽量购买现房。购房者在购房时在选择五证齐全的商品房项目时尽量购买现房。购买现房能够实地对房屋的质量、格局进行勘察,避免了交房和房屋结构、质量出现问题。
3、认真核对商品房合同的条款。
4、出现违约侵权情况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以免超过法定时效。
(本法律咨询又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谢利星律师全程免费提供。)
谢利星律师个人简介:
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内蒙古建筑职业学院客座副教授。
曾在法院、 部门就职,担任: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水利规划设计院、内蒙古金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曾为中石油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包头市水务公司等单位讲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课程,在内蒙古建筑职业学院讲授《建筑法规》课程。业务方向:土地、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业务,公司业务, 业务。
联系方式:1894714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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