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由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邮政公司)合作开发的“内蒙古e ”项目发生了逾期交付的情况。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谢利星也接到咨询电话并对这件事情有了基本的了解,针对“内蒙古E ”逾期交付提出了以下的看法以资商榷:
近由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邮政公司)合作开发的“内蒙古e ”项目发生了交付的情况。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谢利星也接到咨询电话并对这件事情有了基本的了解,针对“内蒙古E ”交付提出了以下的看法以资商榷:
一、“内蒙古e ”项目的情况介绍
现“内蒙古e ”项目已封顶,外墙部分完工。根据购房者提供的认购协议可知,双方约定了在2014年7月31日前交付房屋,至今已1年多。经查,“内蒙古e ”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仍为内蒙古邮政公司 ,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合作在内蒙古邮政公司旧址上开发建设“内蒙古e ”项目,凯德公司在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程序的情况下开始发包建设,项目证件不全。
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看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涉及的执行案件11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案件涉及民间借贷、小贷公司借贷、其他合同纠纷等。另查,凯德公司 的新世纪商厦三层被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拍卖。通过以上资料,可对出凯德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履约能力等方面得出较为明确的结论:对外负债多、公司信用度低。
二、法律分析
本事件中有主要的两个法律关系:1、内蒙古邮政公司和凯德公司的合作开发关系。内蒙古邮政公司将土地转让时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需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依法通过招拍挂出让,双方“合作开发协议”的合法性需要进一步作出审查确认。2、购房人与凯德公司之间商品房买卖关系。购房人与凯德公司之间签订的“认购协议”中约定了价格、面积、交付条件、付款等主要条款,且已支付50%或全部的购房款,符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标准,因该项目没有预售房许可证,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三、法律解决途径
事件进展到目前事实上已经陷入僵局状态,购房者要求交房,凯德公司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邮政公司要求依法招拍挂,各方都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想要打开这个僵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购房者角度来说,“内蒙古e ”项目为内蒙古邮政公司与凯德公司共同开发, 因对凯德公司的资金和履约能力存在疑问,为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可要求内蒙古邮政公司对认购协议的债权提供保证。从凯德公司角度来说,应当加强法律风险意识,积极清偿到期债务,必要时对公司股权、资产进行重组,如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后续开发的足额资金,可将“内蒙古E ”项目与内蒙古邮政公司做清算,将项目转让给邮政公司或第三方公司。从邮政公司角度来说,及时对与凯德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如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可在确保对方有履行能力并且“内蒙古E ”项目能够安全、合法开发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履行协议;如果该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可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与凯德公司进行项目清算,引入具有实力和开发资质的第三方开发企业接盘继续开发。
谢律师感想:“内蒙古e ”事件是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商业地产市场现阶段的一个缩影。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知道取得土地使用权是项目开发的首要环节,依法经营是房地产企业发展重要的基础,要重视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同时,“人无信则不立”,每个人、每个企业都要珍视自己的信用,尊重司法判决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不当“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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