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为何物业违约金高于本金?

呼和浩特晚报  2016-02-04 12:23

[摘要] 近段时间以来,金川开发区花样年华小区大多数业主都收到了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短信通知,物业公司不仅要求业主缴纳所欠物业费,而且还要缴纳违约金。让业主们难以理解的是,违约金比所欠物业费还要高出许多。

近段时间以来,金川开发区花样年华小区大多数业主都收到了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短信通知,物业公司不仅要求业主缴纳所欠物业费,而且还要缴纳违约金。让业主们难以理解的是,违约金比所欠物业费还要高出许多。

记者调查:

物业违约金高于本金

“陈某某,由于你支付物业费2981元,已产生违约金4556元,请及时补缴费用;张某某,由于你支付物业费3406元,已产生违约金4265元,请及时补缴费用;李某某,由于你支付物业费1329元,已产生违约金605元,请及时补缴费用……”2月1日,当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来到花样年华小区后,业主们纷纷掏出手机,向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展示物业公司给他们发送的催费短信通知。

业主们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他们大多是在2012年或2013年领取的房子钥匙,当时物业公司无一例外的向他们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并且还收取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当他们将房子装修完成后,向物业公司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时,物业公司却拒不退还,理由是这笔钱要抵顶第二年的物业费。

业主认为:

物业费收取标准过高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大部分业主都存在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而业主们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除去物业公司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外,还有一个就是业主们认为物业费收取标准过高。

业主们向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提供了3份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其中1份是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业主们签订的3年期合同,合同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多层0.9元/平方米,高层1.5元/平方米。但另外两份合同却比较蹊跷,因为这两份合同都是花样年华小区开发商——呼市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日期同样是2012年8月8日,合同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8日,两份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却不相同,其中一份约定为多层0.9元/平方米,高层1.5元/平方米,另一份却约定为多层0.8元/平方米,高层1.2元/平方米。

业主们说,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0.8元/平方米,高层1.2元/平方米这份合同是2013年开发商工作人员向他们提供的,而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多层0.9元/平方米,高层1.5元/平方米这份合同是他们近向金川开发区管委会反映情况时,管委会工作人员提供的。

随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来到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公司里面有四五名物业工作人员,但他们称,公司领导不在,他们不了解情况,并且拒绝提供公司负责人电话。

记者在无法联系到呼市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后,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余主任取得了联系。就物业公司向业主们催缴物业费时为何没有抵顶装修保证金以及违约金数额是如何计算得出的这两个问题,余主任的答复是装修保证金抵顶物业费需要业主到物业公司申请办理才行,他们计算物业费违约金的方法依据的是《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当日,记者从金川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管委会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花样年华小区业主行使业主权利,逐步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服务合同。

2月1日,在金川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的监督下,花样年华小区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全小区共有1147户业主,有794户参与表决。后,793户同意2016年不再续聘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处:

物业合同已经期满终止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处,就花样年华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多个问题进行了采访。

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处董朝旺副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3份合同认为,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由于落款处没有该公司加盖公章以及负责人签字,所以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两份《前期物业协议》,如果在土左旗房产局已经备案,当以备案合同为准,如果没有备案,应由法院确定。

董朝旺说,对于约定了期限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满之日也就是合同终止之时,并不存在合同延期一说,但为了处理好交接事宜,前物业公司可以继续服务一段时间,但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两份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至2015年8月8日,那么从该日起,这两份合同已经终止了,业主们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那么目前我市对于物业费是否有收取标准?违约金又是如何计算呢?

董朝旺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国家去年提出对物业费收取标准进行政府指导价,我市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当中,年底之前有望出台。之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新建小区在选聘物业公司时,必须到所属房产局招投标办公室对物业公司进行招标,物业费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份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对所有业主均有约束力。对于业主拒交物业费产生的违约金,目前并没有相关法规制定计算方法,所以只能依照合同约定计算,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因为违约金产生分歧,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进行裁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呼和浩特站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