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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物业费违约金咋这么高

呼和浩特日报  2016-02-17 11:22

[摘要] “陈某某,由于你逾期未支付物业费2981元,已产生违约金4556元,请及时补缴费用;张某某,由于你逾期未支付物业费3406元,已产生违约金4265元,请及时补缴费用;李某某,由于你逾期未支付物业费1329元,已产生违约金605元,请及时补缴费用……”近段时间以来,金川开发区花样年华小区部分业主收到了物业公......

“陈某某,由于你未支付物业费2981元,已产生违约金4556元,请及时补缴费用;张某某,由于你未支付物业费3406元,已产生违约金4265元,请及时补缴费用;李某某,由于你未支付物业费1329元,已产生违约金605元,请及时补缴费用……”近段时间以来,金川开发区花样年华小区部分业主收到了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短信通知。物业公司不仅向该小区部分业主催缴所欠物业费,而且还要缴纳违约金。让业主们难以理解的是,违约金居然比所欠物业费还要高出许多。对此,部分业主陆续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2月1日,记者来到花样年华小区后,业主们纷纷掏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了物业公司给他们发送的催费短信通知。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大多是在2012年或2013年领取的房子钥匙,当时物业公司无一例外地向他们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并且还收取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当他们将房子装修完成后,向物业公司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时,物业公司却拒不退还,理由是这笔钱要抵顶第二年的物业费。

“我2013年领取房门钥匙,同时缴纳了当年的物业费和2000元装修保证金,因为一年的物业费将近2000元,如果将装修保证金抵顶物业费,算下来我也只拖欠了一年的物业费,但我收到的催费短信显示拖欠的物业费却是4000多元,产生的违约金竟接近5000元,为此,我也曾找物业公司理论过,物业公司的答复是,我共拖欠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物业费,当我提出装修保证金抵顶物业费这个问题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说‘不清楚’。”业主张先生说,他也曾问过违约金是如何计算得出的,物业工作人员让他去问公司法务人员。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大部分业主都存在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而业主们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除了物业公司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外,还有一个就是业主们认为物业费收取标准过高。

业主们向记者提供了3份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其中1份是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业主们签订的3年期合同。合同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多层0.9元/每平方米,高层1.5元/每平方米。但另外两份合同却比较蹊跷,因为这两份合同都是花样年华小区开发商——呼市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日期同样是2012年8月8日,合同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8日,两份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却不相同,其中一份约定为多层0.9元/每平方米,高层1.5元/每平方米,另一份却约定为多层0.8元/每平方米,高层1.2元/每平方米。

业主们说,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0.8元/每平方米,高层1.2元/每平方米这份合同是2013年开发商向他们提供的,而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多层0.9元/每平方米,高层1.5元/每平方米这份合同是他们近向金川开发区管委会反映情况时,管委会工作人员提供的。

随后,记者来到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里面有四五名物业工作人员,他们称公司负责人不在,他们不了解情况,并且拒绝提供公司负责人电话。

记者在无法联系到呼市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后,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余主任取得联系,就物业公司向业主们催缴物业费时为何没有抵顶装修保证金以及违约金数额是如何计算得出的这两个问题,余主任的答复是:装修保证金抵顶物业费需要业主到物业公司申请办理才行,他们计算物业费违约金的方法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记者查询《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后看到,该条例中并没有计算物业费违约金的具体办法,只有在第54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纳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日,记者从金川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管委会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花样年华小区业主行使业主权利,还将逐步与呼市嘉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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