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4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金桥税务小区有业主在小区东四号楼的楼顶施工加盖房屋。
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青城眼栏目报道 4月14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金桥税务小区有业主在小区东四号楼的楼顶施工加盖房屋。
随后,记者和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要求搭建违建的业主停工。日前记者了解到,因为几次劝阻无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再次来到金桥税务小区对违建进行拆除。
当日10时30分,市城管局、市小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金桥税务小区东四号楼违建现场。顶楼违建加盖的行为得到制止,施工工人正在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对违建进行拆除。因为几家涉事的业主仍未露面,工作人员试图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再次联系几位业主到场处理违建问题。
市小区局物业监察四大队大队长张广哲说:“我们发现违建后到现场执法,3家涉及违建问题的住户都不开门,当时其中一家正在施工,我们强行把门敲开进入施工现场。这几家住户将原本的墙和阁楼拆开,把主梁加高了40到50公分,重新垒墙,私搭了彩钢顶子,把本来空间不大的三角形阁楼变成了一层楼。小区的住宅为6层砖混结构,设计承重只能到6层,增加负荷以后容易造成楼体坍塌。”
采访中,一户违建业主终于露面,城管部门当面指出了其违规加盖的具体事实及多次拒不整改仍继续施工的违规行为。对于为何加盖房屋,涉事业主解释:“楼下居住平米小,楼上也算平米数,而且阁楼年年漏雨没人管。我们也是看见别人这么盖的,所以我们3家有意向的六楼业主一联系,各家分别投入了十多万元,于今年4月份开始统一在楼顶加盖,如今加盖的主体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室内装修。”
不管业主有什么理由,违建是肯定不行的。鉴于加盖的违建是砖混结构,拆除难度有点大,相关部门会在现场监督拆除进度。除了拆除违建,恢复建筑原貌,下一步市小区局将通过征信系统将加盖违建的业主纳入失信黑名单或通报业主所在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貌,超荷载存放物品的行为,以及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发现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管理单位,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广哲说:“市小区局正在逐一排查逐一拆除违建。我们在接到群众举报之后时间赶到现场,下达停工通知书。如果在停工通知书下达以后拒不整改,我们就会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限内此项工作没有进行整改,我们就会进行强制拆除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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