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呼和浩特市二手房个税征收政策解读】最近有关呼和浩特市二手房交易个税的新政策引发了公众的关注。税务部门回应称,网传的个税差额20%的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呼和浩特市一直遵守国家规定,对房屋交易个税的征收方式有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并非...
正文:
最近有关呼和浩特市二手房交易个税的新政策引发了公众的关注。税务部门回应称,网传的个税差额20%的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呼和浩特市一直遵守国家规定,对房屋交易个税的征收方式有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并非新政策,也不强制要求采用核实征收方式。在征收过程中,如果售房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发票和合理票据,个人所得税将按照二手房售卖全额的1%或1.5%进行核定征收;如果能提供上述票据,则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大部分房屋无法提供完整有效的凭证,一般会按照普通住宅1%、非住宅1.5%的税率进行核定征收。此外,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的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如果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税务机关将对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退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