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耕遭阻,官员称不懂法?农民权益谁来护!】今日热点:律师:镇政府干预土地承包严重违法。内蒙古开鲁县部分农民在春耕时遭遇当地干部阻挠,并被要求交额外费用。当地政法委员纪云浩的"不懂法"言论引发热议。这一事件触及土地承包法规定与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关注点在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性、土地增值收益归属以及农时的保障。
正文:
近日,内蒙古开鲁县的农民在备战春耕时,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力,有干部居然阻止他们耕作,声称“种地要交钱”。更让人咋舌的是,当地一位政法委员竟然对此表态“不懂法”。农民们抵御寒冷,耕耘荒地多年,如今成果被硬说要额外交费,这不由得让人质疑,法律的保护在哪里?
我国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保持稳定,并且长久不变,这也是为了让农民安心投资改良土地。国家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将继续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以保障农民利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农村土地承包,更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农民对土地的改良不仅是对个人生活的投资,更是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历经风霜的土地增值,本应看到的是对勤劳农民的嘉奖,而不是让他们在播种希望的季节感到忧虑。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里,我们理应更好地理解农民的辛劳,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任由"涨租子"的心态破坏这份筑梦的坚持。
小编点评:
事件中,农民期盼春耕的心情与被忽视的权益形成了鲜明对比。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他们对这片土地的付出和期望,不应由一句“不懂法”的轻率话语所否定。法律是用来保护公民权益的,尤其是在农业生产中,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对于农民意义重大。这个事件不单是关于法律的执行问题,更是关于如何维护农民基本权益的考验。立法初衷是为了保障农民的耕作权、收益权,任何偏离这一初衷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精神的挑战。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正视这一问题,为农民伸张正义,同时也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