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一房产公司遭罚】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一名责任人被罚6.6万元,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拒收人民币现金。
正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指责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一名责任人共被罚款6.6万元。据悉,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拒绝接受人民币现金。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对其发出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该公司财务部经理葛某某对此次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受到1.1万元罚款和警告。企业资料显示,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凌民军,由太原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全控股。该公司共有27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被执行总金额52.6万元。